“无印良品”24年商标纷争终审,“家纺”属中国企业
文章来源:中服圈 发布时间:2025-07-17

近期,备受瞩目的“无印良品”商标纠纷案迎来终审判决,最高人民法院驳回日本无印良品的申请,维持北京棉田科技集团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棉田”)“无印良品”商标合法有效注册状态。

 

这一结果不仅为北京棉田的“无印良品”商标权之争画上句号,也成为中国民营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标志性事件,毕竟关于“无印良品”商标的争夺持续了24年。

 

棉田公司的发展最早可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据马涛介绍,受中国蜡染、扎染等传统染织工艺的启发,当时他成立的海南南华实业贸易公司(下称“海南南华”)以“无印染,优良品质”为概念生产出一款植物染毛巾,取名为“无印良品”。巧合的是,当时风靡亚洲华语歌坛的无印良品组合深受广大青年人的喜爱和欢迎,所以“无印良品”这个名字便定了下来。

 

2000年4月6日,海南南华在毛巾、床上用品和纺织产品上申请注册“无印良品”第24类商标(织物及其替代品;家庭日用纺织品;纺织品或塑料制帘),2004年经核准转让给了棉田公司;在此之前,1999年,日本无印良品所在的株式会社良品计画已在中国大陆地区申请注册“无印良品MUJI”等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务包括第16、20、21、35、41 类,其中并未涉及24类商品。

 

但在2001年,日本无印良品对海南南华“无印良品”第1561046号商标提出异议申请;2004年,商标局裁定棉田公司该商标予以核准注册后,日本无印良品多次复审申请,最终结果认定棉田公司对该商标的核准注册;双方诉讼持续到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日本无印良品提供的证据只能证明2000年4月6日之前其“無印良品”商标在日本、中国香港地区等地宣传使用的情况以及在这些地区的知名度情况,并不能证明其“無印良品”商标在中国大陆境内实际使用在第24类毛巾等商品上并具有一定影响的事实,故判决维持二审判决。

 

也就是说,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确认中日“无印良品”商标共存的局面。日本无印良品并未就此罢手,仍持续在24类商品上申请注册“无印良品”商标。

 

此后历经8个流程、9起案件,长达12年的法律博弈,2025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再次驳回日本无印良品的申请,维持了棉田公司“无印良品”商标的合法有效注册状态。

 

近期日本MUJI無印良品母公司也发布了截至5月31日的2025财年前九个月财报,数据显示,销售额同比增长19.2%至5910.9亿日元(约合人民币287亿元),营业利润同比增长39.9%至594.6亿日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30.1%至435.9亿日元(约合人民币21亿元)。

 

截至2025年5月31日,日本及海外的无印良品门店(含授权门店)总数为1396家。本土日本市场,公司主要在郊区住宅区新开了61家门店,并关闭了10家门店。因此,截至2025年5月31日,日本门店总数为674家。海外方面,公司在中国大陆和台湾、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新开62家门店,关闭22家门店,截至2025年5月31日,门店总数为722家。其中,公司在中国大陆市场积极推进门店翻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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